就在他打算调自己的骑士去查看情况时,先前汇报的亲卫跌跌撞撞地跑进了营地,“大、大人……不好了!”
“什么不好了?”
“叛王……叛王来了!”他瞪大眼睛说道,“有好几千人,他们正向城堡这边赶来!”
“你是说罗兰温布顿的队伍?”雅克抬手给了亲卫一巴掌,“还好几千人?在营地里胡说八道的话,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吊到城门上去?”
“大人,他们举着的确实是灰堡王室的旗帜啊,”亲卫不敢躲闪,只好单膝跪下道,“我想让道坎爵士的扈从去抓两个人来问问情况,结果他们刚一冲过去,就、就……”
“就怎么了?”伯爵咬牙问。
“就被一阵密集的排枪打倒了,”亲卫的表情仿佛看到了极为可怕的事物,“当时黑暗中像是出现了无数朵火花,噼里啪啦的声音几乎没有停下过!二十多个人才刚冲出去不到百步,就全部倒在了地上,连马儿都没有一匹能站着的!”他吞了口口水,“大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密集的射击,如果不是有千余人,他们怎么可能瞬间就干掉了爵士的卫队?”
“枫叶家的长子呢?”
“已经……跑了。”
伯爵双脚发软地坐在椅子上,这怎么可能?他脑袋里乱成一团,算上消息来去的时间,昨天中午四大家族开始行动,今天晚上四王子就能赶到长歌要塞,岂不是说他只需一天就能往返于两地?这个速度就算是全程顺风的帆船都不可能做到!而千人更似于天方夜谭,能一口气运送这么多人,至少需要一支庞大的船队,而来自边陲镇的情报显示,入冬前他们连一艘船都没有!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不,越是如此越要镇定,雅克梅德抹了抹额头上的汗,人数方面应该是亲卫胡扯的,他根本被对方的火枪齐射吓破了胆,没有火把照明的情况下,谁知道黑漆漆的码头区站着多少人。而且火枪的射程不过四十步左右,虽然威力惊人,但装填速度和命中率都极为低下,就算他们人人都配备了这种武器,通往城堡区的街道最多也只能并排容纳下二十多人。只要通知野蔷薇家和奔狼家,把骑士都集中到一起,等对方一轮射击后立刻发动冲锋,其他佣兵和侍卫队再一拥而上,说不定就能击败对手。
毕竟在街巷里作战可不比野外,火枪的装填时间太致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