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不念

万宁是条狗 晚晚生凉 1304 字 2个月前

顾平生订了晚上的机票,来的时候没带李,去的时候亦几乎两手空空。

头还晕着,38度,低烧,提线木偶一样被他拖着进了候机厅。

还有时间,坐在椅子里,傻傻地候着。

“还好吗?”他从饮水处装了一杯水给我。

“嗯,我扛得住。”我挤出一缕笑来,喝着水,有气无力。

“就这样逃了了?”顾平生靠在椅背上,翘起二郎腿,似笑非笑,“也不问清原委,就这样窝窝囊囊莫名其妙屁滚尿流地逃掉了?”

我喝光纸杯中的水,将那杯子碾作一团,揉在手心里,刺刺的疼。

目光涣散,心神恍惚。

眼前这个帅得离奇的男人,一眼便看穿了我。他说的没错,我着急忙慌地要离开这里,就是想要逃,逃得远远的。不想撕开心里的那些伤疤,不想血淋淋地再去面对。想都不要再想起,陈烟那冷漠的带着厌恶的眼神。

快点儿走,快点儿离开。

回到花城,好好工作,好好生活。

不要去碰那些伤口。

只一夜时间,我让心里的那道口子结了痂,筑起高高的心墙,生起坚硬的茧子,至于里面怎么腐烂颓败,都不要去管它。随它去吧!

临行前,顾平生去见了孟青禾,算是告别。我委托他带了份礼物给她,作为酬谢。我能做的只有这些。

飞机起飞了,夜色苍茫。

我关了手机,望着舷窗外陌生的光景,像做了一场梦,终是醒来了。

顾平生坐在身边,侧头看我,昏黄的灯光打在脸上,明艳动人。

“还是把头发绾起来好看。”顾平生竖起手指,轻轻挥了挥,“线条特别柔美。”

他一脸赞赏,我羞赧地低下头,拉起长发盖住半边脸颊,闭上眼睛,再不去看他。

我收起他的发簪,不见,不念,不欠。

OK,又回到原点。我忍不住发笑,实在是好笑。

“笑什么?”顾平生低声问。

“你家里人,真的叫你三哥?”我转移话题。

“嗯哼!”他点头,“比我小的晚辈,都这么叫来着。我们家,算是个大家族。有机会去香港看看,我带你见见他们,那些小屁孩子,挺有趣的。”

我笑。他是个会宽慰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