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你会这么快喜欢上文修,你小子真是好福气。”
对于西里斯这句酸话,莱姆斯表示很赞同,“遇到文修就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他就像是生活在人类社会瘦骨嶙峋的孤狼,经历过一次次现实的打击与摧残后被驯化成了狗。
所以他温文尔雅,是所有人眼中的好好先生,对谁都会挂着笑,也不会拒绝别人的请求。
因为只有这样将自己伪装的人畜无害,才能在人类的社会里生活下去。
当初与詹姆和西里斯成为朋友也是这个原因。
他得合群,他必须合群。
能交到真心实意的朋友是意外之喜,遇到文修·洛德更是他生命中神明唯一一次对他降下的眷顾。
文修·洛德是那么耀眼,耀眼到高高在上。
就像是他可望不可及的一个梦,一个拼尽全力也触及不到的虚妄。
他站在尘埃里,连仰望都做不到。
可就是这样一位该端坐于云端之上的月亮坠落了,在他最狼狈时出现在他面前。
银发少年噙着笑,温柔圣洁。
在莱姆斯眼中,文修·洛德露在外面的白皙肌肤仿佛与月光融为一体。
一切都容不得他多想,像是虚幻的假象。
直到天光微亮,月亮仍在他身边
他恍然发觉,一切都是真的。
所以他无法自控的心动了。
即便知道自己的好兄弟同样喜欢文修·洛德,他还是心动了。
哪怕知道自己配不上,或许一辈子都没可能与文修·洛德有更进一步的可能,他也心动了。
之后的日子里,他就像是个觊觎他人珍宝的窃贼,不怀好意的接近,每次触碰都能让他窃喜。
渐渐的,他发现自己或许可以索求的更多。
文修·洛德日常的陪伴与只有他们俩才知道的秘密让莱姆斯甜蜜如在云端。
在文修魔力暴动平息后含着泪攥住他衣摆时。
他发现自己开始不满足。
他应该忍下的,他知道的不是吗?
莱姆斯·约翰·卢平配不上文修·洛德。
他应该当个站在暗处的祝福者,一个试探的窃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