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工商税

不过,所有的小商业者交的税,都是给了当地的循吏,或者是地头蛇这类,只有一部分能够到国库里面。

还有一些没有名目的税。

你在这条街上占地经营,要交地皮税。

你在这山里砍伐木材,要交山林税。

你在修建房屋出卖,要交建造税。

……

这些税,乃是口头税。

也就是社会公认,但又不在衙门中登记造册。

这种税,也都是各部、各地官员外快的重要来源。

这笔钱,如果国家能够统一来收,将是一笔巨大财富。

不过,这种事情要做成,需要制度上、地域上的考量。

还要兼顾到实际的执行上。

毕竟,如果此税一旦成为正式税赋,那很多官员的外快便没有了。

徐川从行列中站了出来。

“官家,微臣以为,秦大人所言税收,可称为工商税。此税应由户部着手,制定成文,向十八路州府发去公文,让各地每月在月底固定征收!”

“征收面向大宋所有的商户!而且,此税应该着重在月营收十两以上的商铺中收取。不同的营收,则定以不同的税率。”

“此外,为了让此税实行,应该由户部,定制专用的税票。商户的营业、收资,皆应使用户部统一的税票做好登记,各地以商户税票收入来定税。”

“多营收者,多收税,少营收者,少收税。”

“此外,为了更多鼓励商户,朝廷也应该摒弃旧法,将商人的地位相应抬升!去处一些限制,应该允许商人穿戴绸缎绫罗,取消对他们在建房、乘车上的限制。”

徐川的话说完,赵构连连点头。

“好,徐爱卿这一条条说得好!”

众多朝臣也纷纷议论,觉得颇有道理

秦桧也回头向着徐川看来,眼中是愤怒。

妈的,老夫提出的计策,倒被你抢了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