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今天是我们正式在一起的第一天,我想和你多待一会儿。长江大桥还不到两千米,很快就能走完,我想先从长江大桥的一端走到另一端,然后从鹦鹉洲大桥上走回来,好吗?”
“好。”
慕正光和徐去了长江大桥。
昨晚,在船上,两人拍到的灯光都很模糊,而今晚,他们站在桥边,可以放心大胆地拍摄一张又一张清晰的图片。
徐拍了许多照片,而后提议道:“我们走快一点,我想看看一分钟能走多少步。但是不许跑。”
“嗯。”
两人都握着手机,手机屏幕与地面几乎平行。他们一边看着前面的路,一边分出一部分注意力,盯着手机上跳动的步数。
一分钟过完了,慕正光停下脚步,122步。这不是他的最快速度,他还留了些余地。一分钟122步,一小时就是7320步。减去1/3,也有大约5000步。但是,两人夜里散步时,平均一个小时只能走4000步,由此可见,他们留的余地太多了,怪不得散步四个小时都不感到累。
徐追上了慕正光:“我把手机放到书包里,开始跑步吧,累了就停下来。”
“好啊。但是你要把平板电脑放进我的书包里。”
“你是怕我跑不快,对吧?其实我也怕,放就放吧。手机也放在你那里。”
慕正光的书包更重,但是他跑得更快,这是毫无疑问的。他时常停下,等后面的人追上来,然后倚着栏杆休息、聊天,再继续跑步。
两人的追逐、欢笑,持续了很久。
回到宾馆时,又是深夜,慕正光看了眼步数,33170步。
这一天,两人又看了照片。
面对穿着睡衣的徐,慕正光还是不太敢直视。
然而这一天,他们并不仅是看了照片。
两人时而盘腿而坐,时而仰躺在被子上,欢声笑语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