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裕的比赛非常靠前。
慕正光看了这场比赛后,觉得“举荐”一事根本不成立:不管从哪个角度上看,这都是个多余的任务。陈裕打人是秒杀,夏沫、齐文景对战别人也是秒杀。无论举荐谁,遇上这几人都会被秒杀。除非举荐哪个人,就把哪个人直接推入决赛,但这不符合赛程。赛方究竟打的什么主意?难道半决赛和决赛之间还有一轮比赛?第八轮比赛结束后,谁能进决赛、谁不能进决赛已成定局,这时候才“交卷”,是不是太晚了?
徐萦则也有类似的疑问:前四场标记是考验管理员的眼力,看他们能否早早识别出决赛选手。后四场举荐,被举荐的人几乎是进不了决赛的,那举荐的意义何在?是加赛一场还是赋予其他特权?
被标记者强于被举荐者,如果被举荐者有高昂的特权,那被标记者理应拥有更复杂的特权,而不仅仅是奖励增加。在赛方的计划里,这两类人是不是有不同的分工?
赛方把我们看为下级,但是由于举荐任务的存在,被举荐者也可以被看为我们的下级。赛方想让管理员自行挑选部下?我这么想,依据是什么?赛方直接统率管理员,管理员再统率其他人,是这样吗?不排除这种可能,但也不一定。
倘若实情如此,十个举荐名额就不必给实力高超的人,而是给“看着顺眼”的人。这不是替老板招募工人,任人唯才这条标准不适用。我们寻找自己的伙伴和同事,能力如何,倒是其次。退一万步讲,被举荐者的实力不太可能超过管理员,所谓的“唯才”,也只是相对而言。
徐萦则心中已有决断,趁着第五轮比赛还未开始,她又给光同学发了条消息。
第五轮只有24场比赛,在这轮比赛里,慕正光标记的十人,有两人刚好遇上,淘汰一人,另外九人都无事。他对战果很满意:我果然没有看走眼,只要不互相对战,你们都能晋级。
半决赛临近尾声,参赛者所剩无几,慕正光很有闲心:我把48位参赛者全都记下,每一轮比赛结束都会再减去一半参赛者,我多写几个字,把收尾工作做得全面一些,也算不虚此行。
第五轮比赛结束后,慕正光拿起手机看了眼消息,仔细思索,恍然大悟:既然是挑选自己人,那实力强弱就不重要了。我不指望这些人给我刷业绩,借着建模大赛的机会结识朋友,这才是我想做的事。萦同学的消息来得正是时候,现在纸上留了24个名字,去掉9个被标记者,还剩15个。若是第六轮比赛结束后才收到消息,那就太晚了。再过一轮,人数减半,只剩12个,且还要去掉被标记者,那就凑不够举荐人数的上限了。
慕正光与徐萦则按照个人喜好投放举荐名额,这种行为说不上高尚,但也算不上自私。因为他们有权利挑选他们想要的同事,他们有他们的标准,未被选中的人便是不符合他们的标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