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解说

万历新明 摩碣 1766 字 3个月前

尽管他讲的高度概括,介绍完这些也用了大半个时辰。王以修听得津津有味,最后点评道:“嗯,有好些东西和我们道教、佛教很像,倒不像是邪教的样子。”

包括利玛窦在内,听了罗明坚翻译他的话,四个人嘴角同时直抽抽。罗明坚润了润嗓子,接过话头道:“此前在缅甸的时候,罗万化总督也说了些贵国的宗教政策,大人能给我们详细说说吗?”

王以修听了道:“嗯,这个我可以给你们讲讲。去年,朝廷刚颁布了宗教的管理办法,总结起来就是这么几个原则。”

“这一么,是政教分离。不管是什么宗教,都是方外之事,不得在朝廷和地方上干预任何政事。朝官和地方官信教的,不得以宗教好恶来施政,否则立即免职。若有严重后果,入刑。”

这一条尽管和欧洲的教皇国现状不符,但范礼安几个人心理早有准备,而且基督教在明国毫无根基,别说干预政事,不被收拾都算好事,这第一条对他们其实是有利的。

王以修接着道:“第二么,是统一管理。朝廷设立宗教司,佛、道两教的方丈、回教的阿訇等,都需要在朝廷备案。也就是说,朝廷不许备案的人,是不能任方丈和阿訇的。你们的方丈叫什么?”

范礼安等听了这条,满嘴苦涩。罗明坚苦笑回道:“我们叫本堂神父、神父和主教。”

“哦,如果,本官是说如果,朝廷许了你们传教,这神父、主教的任免必须经过朝廷宗教司同意,否则是干犯律法的。”

范礼安和罗明坚对视一眼,都愁容满面。教皇不能全权任免主教,这不是开教皇国的玩笑嘛?

罗明坚问道:“还有吗?”

王以修接着道:“当然还有,嗯。第三条是关于人的。方外之人需要有度牒方可出家——也就是专事修行、传教、做法事等等。若没有度牒出家的,也犯法。”

这一条传教士们都能接受,罗明坚示意王以修继续给他们讲。

王以修接着道:“还有关于教产的。按照办法规定,一个出家人,朝廷许他有五亩地做为庙产,这五亩地不收税。不管是庙宇、道观还是回教寺,都需要办了土地许可证才能兴建。各教对于收到的捐赠,花出去做了慈善的部分免税,其余的要交捐赠税,交了税之后剩下的,才可以花用。”

这条说完,传教士的心都如同掉在冰窟窿里。此际在欧洲,教民需要缴纳十一税供养教廷,没想到明国这边完全反过来了——教士还要向朝廷交税!

罗明坚麻木道:“还有吗?”

王以修道:“当然,嗯,这管理办法总共三十多条,我让他们给你们一份。朝廷发下来不少——你们认识汉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