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局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对我们确定的敏敏的身份并不非常放心,于是让法医特别派出一个人去敏敏老家提取敏敏直系亲属的 Dna信息,然后和死者敏敏进行亲子关系鉴定。用以确定死者到底是不是敏敏,以免再重蹈覆辙,又搞错受害人的身份。
法医连夜出发,我们也是开始围绕敏敏展开排查工作。
这个敏敏和张小娟一样都是做陪酒小姐的,而且她们的工作的地方也是一致。因此从这个敏敏的手机话单来看,她的交友和联系人非常的复杂。
不过邵大说我们没有确定死者就是敏敏之前先不大张旗鼓的开展工作,而是先梳理摸排对象。把那些没有作案时间的联系人先排除掉,这样可以减少工作量。
忙活了一天,邵大决定把所有人都召集起来开专案分析会,毕竟还是要听听现场勘查和法医的尸体检查的意见。
这次的专案会议是在刑大的会议室里召开,这样大家也避免了在城关派出所和他们派出所的人抢地方的尴尬。
会议一开始照例先是技术中队和法医的事情。技术中队的中队长先代表技术中队发言:“同志们,现场位于城关派出所辖区的新地社区,说是社区,其实那是一个城中村。死者租房位于一户农民租房的院子里面,只有一间房间,里面陈设也就是一张床,一个书桌,一把椅子,和一个简易衣柜。由于现场遭受了放火破坏,因此里面的家具都遭到了破坏。特别是消防员在救火作业的时候灌注了大量清水,现场的痕迹遭受了极大的破坏。目前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起火点应该位于简易衣柜里面,所以人为纵火的可能性极大。现场进出口的位置,门锁遭遇了人为的破坏,但经正实系消防员救火时所为。经现场询问,尸体位置为房内床上,头部向里,面朝上。尸体面部有焚烧痕迹,面部情况已无法辨认。目前其他的痕迹物证还在做技术处理,暂时无法提供其他的比对痕迹。”
技术员的现场信息非常稀少,几乎是没有任何价值。接着便是法医汇报尸体解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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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说:“尸体身长169公分,裸足,身上有一件破损的睡衣,无内衣内裤。尸体颈部,胸部,及阴部均有锐器伤,且右侧乳房缺失,疑为犯罪嫌疑人携带走。尸体腹部被切开,里面发现一手电筒。阴部多处锐器划伤。死者的死亡原因为颈部切割颈静脉至失血过多死亡。尸体宫颈未开口,无生育史,但有性关系史。死者死亡时间是饭后四小时,根据起火时间的判断,估计在起火前半小时至一小时左右。”
法医简短的作了发言,于是邵大问道:“陈法医,我想问一下,死者死前有没有发生性关系的迹象?”
法医回答:“死者的处女膜是陈旧性破裂,因此无法判断死前有无性行为。我们对死者的阴道进行了阴道拭子的检验,未发现精液痕迹。而且阴部遭遇锐器伤,我们就无法判断其阴道里的血液痕迹是否为性交行为所致。所以这一点我们无法证实。”
邵大又问:“死者只少了一侧乳房吗?另外她的另一侧乳房有无破坏的痕迹,是否是破坏了没有带走?”
法医答道:“另一侧乳房没有破坏的痕迹,只有右侧乳房被割走。”
邵大问技术员:“你们对现场中心及周围进行搜索的时候,有无发现丢失的乳房?”
技术员说:“没有发现,我们已经对中心现场周围二十米的范围都进行了搜索。”
邵大又问:“死者的腹部有一个手电筒是怎么回事?”
法医说:“这个我们也觉得有些匪夷所思,我们在死者切开的腹部伤口内,就是在肠子底下发现了一个手电筒。而且当时手电筒还是开启状筒,我们也搞不明白犯罪嫌疑人是什么想法?”
邵大又问:“这手电筒有没有进行过技术处理,上面是否留有犯罪嫌疑人的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