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细则讨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门派自行生产所得,还是从外界缴获之物,亦或是州府赠予的资源,它们都属于门派物资。

根据用途,大体可将它们分为三类:

第一类,叫做门派储备物资,专门应对突如其来的特殊事件。

它就像门派在危机时刻的最后一道防线,唯有掌门一人拥有调用的权力,任何人都能不能擅自挪用;

第二类,是门派的出售物资,用于资源交易或灵石兑换,以确保门派正常运转。

根据不同时期门派对灵石的具体需求,可不断调整该类物资的占比;

至于剩下的物资,便全部放在货架之上,供门众兑换,简称兑换物资。

此类物资,任何人都不可无偿获取。

即便是掌门、副掌门想要调用,也得以个人贡献度进行兑换。

该条款听起来好像是有点不近人情,但见身为掌门的柏九都点头表示了支持,其他人也不好多言,很快就被邱菱婉也写在了制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