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彻没有上来就动武,更没有嚷嚷着要抓人。
这使得学子们大松一口气!
六殿下是来求学论道的,那再好不过!
倘若他要坏了规矩,自己等人不喷他吧,又误了功在千秋的传经之事。
喷他吧,他毕竟是位英雄皇子,有道德负担。
“有弥天之勇,更兼好学重士,六殿下果有人君气度!”
儒生们非但不反感,反而愈发欢喜。
周彻的参与,势必会让今日更精彩。
同样,李清彦,避无可避!
而李清彦也无愧名声,他没有来一句‘儒法并行’敷衍周彻,而是给出了更具体的说法:
“儒为道、为骨,法为术、为皮。”
“儒是路之所向,法为行路之法。”
“所谓儒治,即为‘德治’与‘礼治’,以达到民有德、上下有序、尊卑有礼,举世皆和的最终目的。”
“所谓法治,即以赏罚维持‘法’之权威,以严刑惩治维持秩序,使民不敢不法。”
“法太重则无情,官民生怨;儒太重则至性,行事无度,皆有碍天下。”
“故我言,法为儒之基,儒为法之尊,此所谓儒法也。”
这一番解析,没有任何敷衍。
因为他只要敷衍,敷衍的便不只是周彻,还有场中学子,还有天下人——更有他自己的专业!
儒法之论,自古有之,许多儒生学生无人引导,困顿于此多年。
今得李清彦此言,犹如醍醐灌顶,面露狂喜之色。
名师一言,胜读十年!
“原来如此。”周彻有恍然状,又道:“依我朝例,举孝廉之制,属儒治、还是法治?”
“孝廉制度为太祖高皇帝所创,乃高皇帝仁义治世之典,开三百载读书人之先路,亦为天下忠孝者之所向,自是儒治。”李清彦笑道:“这是很基础的,殿下幼时不曾学过么?”
“而后渐成制度,凡我朝命官,都由孝廉出;各府衙之吏,也以孝廉为模,或忠孝闻名一方、或有过人之能,方由主官举而为吏,是么?”周彻反问。
李清彦颔首:“能举一反三,殿下进步神速。”
再这样下去,怕是要传他成了周彻‘儒法之师’了。
但周彻并不着急,紧接着又丢出一个问题:“先有太祖之儒治,而后由此成制度,转为法治——如此,儒大于法,是么?”
李清彦摇头笑道:“此早有定论,天下皆知之理。”
本朝儒学为尊,儒术又称百家之宗。
“我认为不然。”周彻又自己否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