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章 大棉袄也漏风(盟主曦~嘻~影加更1/5)

这年头,城里随礼,五块钱也就到顶了!

而农村的礼金,比城里还少。至于林区么,这里多职工,所以礼金跟城里相同。

一般同事、邻居随礼,五块钱就是顶。亲朋好友时常走动的话,随个十块钱就是大礼。

至于二十块钱,办一场红白事,也未必能收到一份。所以,当解忠拿出二十块钱的时候,赵春挺惊讶的。

可当解忠说出那句“这是给孩子的”,赵春和胡三妹就知道,这解忠是真心给。

因为在赵军家这边,只要这句话一出口,那这钱基本上就是给定了、收定了。

此时赵春抬眼看向赵军,却见赵军微微一点头,赵春再转头看向解忠时,却见解忠又把钱递过来了。

“妹子!”解忠道:“拿着哈,咱不是外人。”

“那谢谢大哥了。”既然赵军都点头了,赵春便谢过解忠,笑着把钱接在手里。她这时候也想明白了,面前这人跟自己弟弟有过儿,这二十块钱是看着赵军面子给的。

于是赵春就想把钱先收着,等有机会回娘家去,把钱给赵军。以后解忠家有大事小情的,赵军再把礼往回过。

赵春想的倒是挺好,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解臣挤开他哥,来在赵春面前,并从兜里拿出二十块钱,递到赵春面前说:“姐,这个是我给孩子。”

一般来说,一家人两兄弟出去吃席,随一份十块钱都算大礼。

这俩兄弟可倒好,一人二十。

不过有解忠在前,赵春也就明白了,这俩人跟自己弟弟都有来往。既然收了哥哥的,那弟弟的就也别客气了。

于是,赵春把钱接在手里,并向解臣道谢,说:“谢谢兄弟。”解臣笑道:“你客气了,姐。”

“那行啦。”这时,赵军对胡三妹和赵春说:“大娘、大姐,那我走了哈。”

赵军话音刚落,徐宝山、解忠、解臣也纷纷开口告辞。

胡三妹、赵春刚要送客人出去,就听屋里就传出了小孩子的哭声,赵春告罪一声,便进里屋去哄孩子。胡三妹把四人送到院外,目送汽车远去才转身回来。

胡三妹回到屋里,就见赵春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小勺盛羊奶喂着小小子。

“妈!”见胡三妹回来,赵春喊了她一声,胡三妹进来,就见赵春往桌上一指,道:“那钱你收着。”

胡三妹一看,那钱正是解忠、解臣留下的四十块钱,她走到桌前把钱拿在手里一卷,回手就塞在了赵春兜里,道:“这钱你收着,哪天你跟建军回去,给你爸、你妈买点啥。”

这婆媳俩都是明事理的,赵春闻言一笑,道了声“行”。

她如此做,只是出于对老人的尊重。至于胡三妹是否把给这四十块钱给她,赵春都不在乎。因为周建军每个月的工资,一半交给胡三妹,另一半都归她。

“闺女!”这时,胡三妹坐在赵春身旁,看着自己正在喝奶的小孙子,然后笑着对赵春说:“咱啥时候杀猪呀?”

说到此处,胡三妹微微一皱眉,道:“你说建军他们爷俩都挺忙的,咱娘俩也整不了啊!”

不得不说,不是每个农村妇女都是王美兰!

“妈呀,我还想跟你说呢。”胡三妹一提杀猪的事,赵春就把赵军的话转述给她听。

但这头野猪是谁抓的,赵春没跟胡三妹说真话,只说是赵军抓了,送给徐宝山托他办事的。然后,徐宝山又转送过来的。

胡三妹听完,寻思了一下,然后摇头说道:“建军上个月不是刚上市里走动完么?那也都小军给安排的,这个就别送了。”

“啊!”赵春一听,以为自己婆婆着急想吃猪肉,当即就道:“那行,妈,咱家都你说的算。要不得,明天咱找那谁,找那个老宋家来给咱杀猪,杀完了给他割块肉。”

“不,不。”听赵春如此说,胡三妹连忙摆手,道:“闺女,你听妈说完。”

赵春一怔,道:“啊,妈,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