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君,只要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税赋即可,这便是“郭偃之法”中提到的“君食贡”制度,这是一种分配体制层面的改革。
是啊,全晋国的土地都是你国君的。但你自己不需要去亲自管理这些土地,而要将这些土地都分掉,让别人去管就行了。
你的权利在于收取税赋,这不成了么?
这就意味着晋国从此将从戎狄部落或者其他诸侯国中得到的土地,不再由国君保留,而是分给大臣!
这大大刺激了晋国的各公卿大夫们。
刺激的直接表现便是大家都很注重获得土地,很重视土地使用。
这与以前不同,以前反正这是属于你国君的,大家的积极性就不过如此。
现在,晋国上下都高度重视领土扩张,从此晋国的疆土不断扩大,成为中原占地面积最大的诸侯国。
这是晋国在近十余年来关于土地方面的第二次改革。
晋惠公时代,吕省主导了第一次改革,即爰田制。
爰田制实现了土地的行政权、所有权与爵位的分离,鼓励国人享有土地,将原本闲置着的那些土地都通过封赏的形式授予个人,成为个人的财产。
土地成为个人财产,使个人在土地使用上,通过耕种、交易、流转,实现了土地的财产性收入。
郭偃的土地改革是第二次改革,干脆将国君手中的土地也都分给大家,这更进一步提高了国人的积极性。
这种改革,尤其使晋国的公卿大夫们渴望得到更多的土地。
这种渴望在现实中,又变成了积极为晋国扩张疆域的实际行动!